首先,需要明确修订后的各项规定适用于非欧洲经济区(Non-EEA)的持有Stamp 2签证的学生。下面是具体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高等教育毕业签计划(2017 Revised Third Level Graduate Programme)
据立思辰留学介绍:该计划将允许在爱尔兰受过高等教育且拥有合法身份的来自非欧洲经济区的毕业生,在获得爱尔兰有关机构认可后,有权留在爱尔兰找工作,申请普通就业许可、关键技能就业许可或者研究人员许可。
主要条款:
1. 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1月1日以后收到相关机构的书面通知,表明毕业生已经获得学位。
2. 毕业生必须持有有效的学生签证,且必须在得到所注册学校或课程相关机构书面通知的6个月内申请。
3. 学生签证总时长不超过7年。
4. 如果曾就读于爱尔兰的高等教育课程,完成了本科(Level 8)及以上的课程并申请过此签证,则重新作为研究生(Level 9)及以上文凭的注册学生入学后,总签证时长不得超过8年。
5. 不允许一名毕业生在不同课程毕业后提交申请超过两次。(参照第四条)
6. 毕业生需遵守爱尔兰的相关法律,品行良好,不得有不合法行为。
7. 毕业生必须提供已经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函,该证明/信函须由学位颁发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