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荷兰乘机赴华旅客检测及健康码申请最新要求

从荷兰乘机赴华旅客检测及健康码申请最新要求

  根据国内统一工作部署,自2022年6月30日起(以航班从荷兰起飞日期为准),驻荷兰使馆对从荷兰乘机赴华旅客登机前检测及健康码申请具体要求更新如下:

  关于健康码审核时间,请特别注意:

  1、使馆每日(包括周末、节假日)早9:00至晚22:00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审核健康码,请务必在获得检测报告后第一时间申请健康码。如您的航班从荷兰起飞时间在早9:00至晚22:00之间,我馆工作人员将在您提交健康码申请后,在上述值班时间内尽快审核。如您的航班从荷兰起飞时间在晚22:00后或早9:00前,请确保提交健康码申请的时间在上述值班时间内,否则将难以及时获得健康码并可能导致改签航班。

  2、使馆工作人员均知晓荷兰直飞赴华航班起飞时间,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核,请勿电话或邮件催办。由于需要人工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工作量很大,如催办,势将占用本已紧张的人力资源,干扰审核进度,可能影响按时登机。如航班起飞前40分钟健康码状态仍显示“审核中”,请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请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与使馆联系处理。

  一、关于检测要求:

  所有从荷兰搭乘航班赴华人员,无论是否接种疫苗,无论航班何时起飞,无论从荷兰始发还是经荷兰中转,均须在荷兰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双核酸(PCR)检测,其中至少一个核酸采样时间在登机前24小时内。

  双核酸检测指:两次核酸检测在不同检测机构进行、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与此同时,有三家检测机构Coronalab.eu 、Vaccinatiecentrum.nl 和Novamedik Diagnostics(诺华美诊断)向我馆表示,现在或近期可提供使用不同试剂的两次核酸检测(具体请向有关检测机构咨询);为便利赴华旅客,在上述三家机构中任意一家检测的赴华旅客,只要在该机构使用不同试剂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即可被视为进行了使馆要求的双核酸检测,没有在不同机构检测及采样时间间隔要求。

  请特别注意:上述登机前48小时和24小时均以航班计划起飞时间计算,严格精确到分钟,超出时限的检测一律无效。

  二、关于检测机构:

  我馆不再指定检测机构,荷兰所有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均可接受。以下三家可使用不同试剂进行双核酸检测的检测机构供参考:

  鉴于各检测机构预约程序、工作时间和出具检测报告耗时不同,请各位旅客务必自行提前向检测机构确认涉检测细节问题,充分评估因无法及时拿到检测报告、检测种类错误等原因而耽误乘机的后果。

  三、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行前检测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一)鉴于荷兰直飞赴华航班数量充足(荷航、南航、东航、厦航均运营荷兰直飞赴华航班),为减小旅途感染风险,我馆强烈建议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搭乘直飞航班(所乘航班仅在韩国等第三国作技术性经停也属于直飞航班)。从荷兰始发、搭乘直飞航班赴华的旅客向我馆申请健康码须同时上传:

  1、任意两家荷兰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或检测机构Coronalab.eu 、Vaccinatiecentrum.nl 和Novamedik Diagnostics(诺华美诊断)中任意一家使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的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采样时间间隔要求)。上述两个核酸采样时间均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其中至少一个核酸采样时间在登机前24小时内(所有检测报告必须注明精确的采样时间)。

  2、带有姓名的机票行程单。

  3、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包括在有效期内的荷兰居留卡、在有效期内的荷兰签证、荷兰护照。

  如遇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过期等情况,可用一张纸手写“本人承诺过去28日内未曾离开荷兰,如有瞒报,愿承担法律责任”并签字、落日期,代替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

  如系从国内临时出国人员/从荷兰登陆的船员,未持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拟从荷兰搭乘航班赴华,可用一张纸手写“本人系从国内临时出国人员/从荷兰登陆的船员,拟从荷兰搭乘航班赴华,如有瞒报,愿承担法律责任”并签字、落日期,代替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

  (二)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也可赴第三国乘机。拟从荷兰始发、途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旅客在荷兰登机前/陆路离开荷兰前,原则上仍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向我馆申请健康码。有关在中转国申请健康码的要求,请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官方通知为准。

  四、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旅客中转检测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从第三国始发的赴华旅客,无论所在国是否有直飞赴华航班,均可来荷转机。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向我馆申请健康码应同时上传:

  1、任意两家荷兰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两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或检测机构Coronalab.eu 、Vaccinatiecentrum.nl 和Novamedik Diagnostics(诺华美诊断)中任意一家使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的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采样时间间隔要求)。上述两个核酸采样时间均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其中至少一个核酸采样时间在登机前24小时内(所有检测报告必须注明精确的采样时间)。

  2、全部航段机票行程单(陆路来荷乘机的旅客只提交荷兰-中国段机票行程单,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号”时填写“陆路”二字,申报“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时间”时填写陆路离开始发国的时间)。

  3、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如来荷前还有其他中转国,在该中转国无需申请健康码)。

  五、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有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的人员(不接受“假阳”、“需重测确认”等说法)。注:如同时符合有感染史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仅被视为有感染史人员。

  密切接触者指:1、过去14天曾与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包括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的家属、同事、同学等。2、核酸检测CT值位于灰色区间(gray zone)或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不确定”的人员(不接受重测)。

  有疑似症状人员指: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

  (一)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须按以下要求处理:

  1、在始发国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在始发国申请健康码时,须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办理,无需告知我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述第四项中具体要求来荷转机。

  2、在荷兰中转期间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为避免滞留荷兰造成的不便,强烈建议自行返回始发国。返回始发国后,须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报告在荷兰的情况,并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办理。再次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述第四项中具体要求再次来荷转机。

  特别注意:请所有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务必提前确认一旦行程受阻,可以从荷兰返回始发国。不能在中转期间因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后返回始发国的旅客,如坚持来荷转机赴华,可能长期滞留机场,滞留期间所有食宿自行安排,所有费用均需自理。我馆建议所有中转赴华旅客谨慎选择经荷兰转机。

  (二)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或虽为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在荷兰中转期间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但确实无法返回始发国的旅客,须按以下办法执行:

  1、有感染史的赴华旅客:

  第一步,“确认痊愈”预审:打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网页版,选择“检测结果申报”,依次填写个人信息、航程信息(航班号写“确认痊愈预审”,航班时间可随意填写),并上传:①在一张纸上用大号字体手写或打印“确认痊愈预审+姓名+X年X月X日核酸检测呈阳性”(请务必把这张图片放在上传核酸检测证明窗口的第一张,以便我馆工作人员判断该申请是预审申请);②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荷兰合法检测机构检测即可,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允许在同一家机构检测)。请注意:上述核酸检测采样日期须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且均应在提交申请前3日以内。即: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为T1,核酸检测采样日期>T1;提交申请的日期为T2,T2-3≤核酸检测采样日期≤T2。提交“确认痊愈”预审时,无需上传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

  如“确认痊愈”预审通过,我馆将发放红色健康码,并在码上注明隔离和健康监测起算日期及我馆允许的最早的登机日期,建议把该红码截图保存。有关日期计算方法举例:李某向我馆提交“确认痊愈”预审,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日期分别为7月1日和7月2日,则通常情况下我馆注明的隔离和健康监测起算日期将为7月3日,我馆允许的最早的登机日期将为7月17日(7月15日和16日可外出进行登机前核酸检测采样)。

  如“确认痊愈”预审未通过,我馆亦将发红码并在码上说明原因。

  第二步,隔离和健康监测:通过我馆“确认痊愈”预审的,自行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第三步,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在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结束后,按上述第三或第四项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如登机前核酸检测结果又出现阳性,须从上文“确认痊愈”预审开始重新完成流程。

  2、成为密切接触者的赴华旅客:须从最后一次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日期(核酸检测CT值在灰色区间的旅客,也视为密切接触者,此类旅客的接触日期为CT值在灰色区间的核酸检测采样日期)之后的那天起,进行不少于5天健康监测,监测期间无需额外检测,如期间无异常,按上述第三或第四项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有关日期计算方法举例:李某最后一次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日期为7月1日,则需从7月2日起进行不少于5天健康检测,最早的登机日期为7月7日(7月5日和6日可外出进行登机前核酸检测采样)。

  3、出现疑似症状的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须从出现疑似症状日期之后的那天起,进行不少于5天健康监测,监测期间无需额外检测,如期间无异常,按上述第三或第四项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有关日期计算方法举例:李某出现疑似症状日期为7月1日,则需从7月2日起进行不少于5天健康检测,最早的登机日期为7月7日(7月5日和6日可外出进行登机前核酸检测采样)。

  六、申领健康码渠道:

  (一)中国籍旅客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籍旅客在获得有关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情况并按上述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籍乘客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外国籍乘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情况并按上文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籍乘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供航空公司核对。

  七、其他重要提醒:

  (一)船员、中资企业人员等特定群体向我馆申请健康码的要求与普通旅客完全相同。

  (二)登机前检测要求不与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挂钩,但仍请所有旅客如实申报接种情况。

  (三)请各位旅客拿到检测报告后,务必仔细核对检测报告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务必及时联系检测机构进行修改。

  (四)请各位旅客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如发现造假或瞒报,我馆将考虑暂停向当事人签发健康码,并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切勿以身试法。

  (五)我馆可视情要求旅客提供更多补充材料。

  (六)健康码并非登机赴华的唯一要求,各航空公司均可能设置额外登机要求,因此已获得健康码的旅客仍有可能被拒绝登机。请务必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有关政策。

  (七)如我馆此前发布的涉健康码申请通知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八)以上政策适用于所有旅客,包括婴幼儿。

  (九)如有其他疑问,请查看“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

  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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